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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3-3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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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安徽 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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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有效 |
根據《關于印發包河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包政﹝2018﹞89號)文件精神,現將《包河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申報指南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本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區繳納的服務業企業、組織和個人,及在本區域內注冊、納稅的上市(掛牌)、擬上市(掛牌)企業。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區范圍內組織實施。
二、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政策第102條:鼓勵金融總部企業及分支機構在我區落戶。
申報條件:第102條新設立的銀行、證券、保險、信托、金融租賃等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
申報材料:1.機構獎勵。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行業主管部門的開業批復或業務資質證明、上級機構撥付運營資金證明(法人機構提供工商驗資證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增值稅完稅憑證。2.租房或購房獎勵。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租房或購房合同、稅票及轉賬憑證。
(二)政策第103條:支持基金集聚發展。
申報條件:對遷入或新注冊基金的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中基協備案材料、注冊資本證明材料、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管理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營業執照、中基協備案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實繳出資證明材料、所得稅完稅憑證。
(三)政策第104條:研究院所獎勵。
申報條件:經我區認定的研究院所落戶包河區并建成投入使用的。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法人登記證書。
(四)政策第105條:支持金融產業平臺建設。
申報條件:金融平臺指以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集聚為主導產業,金融機構入駐面積占平臺地上建筑面積一定比例及以上的平臺。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所得稅完稅憑證、新入駐金融機構名單、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復、注冊資本證明材料(工商驗資證明)、增值稅完稅憑證。
(五)政策第106條:金融企業高管補助。
申報條件: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領軍企業營運資本實繳金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對年薪達到30萬元以上的高管人員。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注冊資本證明材料(工商驗資證明)、高管人員名單、任命文件、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工資表。
(六)政策第107條:支持綠色金融機構建設。
申報條件:綠色金融機構是指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或認可的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金融專營分支行等專營機構,并在包河開展相關業務的機構。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營運資金證明材料(工商驗資證明)、行業主管部門的開業批復或業務資質證明、增值稅完稅憑證。
(七)政策第108條:支持金融服務機構發展。
申報條件:對從事金融服務的中介機構,舉辦金融行業論壇,設立金融交易所等給予補助。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注冊資本證明材料(工商驗資證明)、行業主管部門的開業批復或業務資質證明、增值稅完稅憑證。
(八)政策第109條:支持企業上市。
申報條件:在我區注冊、納稅,并經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備案審核,獲得(境內)上市申請受理函的擬上市企業(不包括在以前年度已享受當年政策的企業)。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境內、外)上市核準部門出具的上市申請受理函、當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九)政策第110條:支持企業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
申報條件:在我區注冊、納稅,已經與券商等中介機構正式簽訂掛牌協議,并經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備案審核,完成在新三板掛牌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2)、工商變更信息、變更后營業執照、中介機構掛牌輔導協議、掛牌費用預估報告及明細(企業法人、中介機構簽字,公司蓋章)、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首次融資協議及資金進賬證明、項目落戶包河證明材料、新三板中心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同意掛牌的函。
(十)政策第111條:設立股權投資補助。
申報條件:對簽訂上市掛牌輔導協議,且當年新增股權投資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股權方面的公司變更信息、股權投資協議(含退出協議)、資金進賬證明,引進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的營業執照、中基協備案材料,新三板企業還需提供其在新三板首次定向發行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協議、資金進賬證明等。
(十一)政策第112條:設立并購重組補助。
申報條件:通過重組成為我區上市公司。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境內、外)上市核準部門出具的上市申請受理函、當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十二)政策第113條:上市后備企業引進高管人才補助。
申報條件:上市后備企業新引進的高管且年薪50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4)、營業執照、高管人員任命文件、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工資表。
(十三)政策第115條:中小微企業融資補貼。
申報條件:與區科技局、區農林水務局簽訂開展科技貸、創易貸、農宜貸合作協議的擔保公司、銀行。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3)、營業執照、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附件5)以及下列所述條件:
1、擔保公司:企業貸款申請證明(科技局、擔保公司同意蓋章);與企業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2、銀行:企業貸款申請證明(科技局、擔保公司同意蓋章);與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與擔保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
(十四)政策第117條:稅融通業務獎勵。
申報條件:對政策性擔保公司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區財政給予轄區政策性擔保公司擔保費費率1%的補貼,合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同時,對銀行開展純信用稅融通貸款,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不能超過基準利率的10%,財政給予貸款基準利率20%的補貼,各家銀行合計補貼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3)、稅融通業務清單及擔保費收入清單、銀行利息收入清單、稅融通業務專項審計報告。
(十五)政策第118條:綠色貸款貼息。
申報條件:經區級認定的綠色企業(項目),對其貸款利息按照10%比例給予貼息。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3)、營業執照、綠色企業(項目)簡介、環保證明材料、貸款合同、銀行利息支付清單、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十六)政策第119條:綠色融資擔保獎補。
申報條件:(1)對開展新型政銀擔業務,符合包河區重點支持方向的融資擔保業務;(2)完成年度新型政銀擔目標任務且符合包河區重點產業扶持方向的融資擔保業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3)、政銀擔業務清單及所有擔保業務擔保費收入清單、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三、申報咨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微信同步)
附件1:
企業(擬)上市補助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20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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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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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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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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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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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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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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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戶 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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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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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處 階段 |
□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報省證監局輔導備案 |
證監會已受理申請材料 |
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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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資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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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區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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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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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鎮、開發區管委會、大社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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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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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
附件2: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補助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20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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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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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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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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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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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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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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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戶 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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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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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處階段 |
□已股改完成 |
□已掛牌 |
當年掛牌后首次融資并用于包河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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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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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鎮、開發區管委會、大社區意見 |
|
|||||
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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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
附件3:
稅融通/綠色貸款業務獎勵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
申報時間:20 年月日 |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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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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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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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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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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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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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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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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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戶 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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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
|||
類型 |
□銀行□擔保公司□其他 |
|||||
申請事項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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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稅融通/綠色貸款經營情況 |
貸款利率 |
收入總額/利息總額(無擔保) |
企業個數 |
擔保費費率(有擔保) |
收入總額 |
企業個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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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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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財務負責人: |
經辦人: |
附件4:
金融機構(金融專業服務機構)獎勵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
申報時間:20 年月日 |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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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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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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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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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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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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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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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戶 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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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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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基金管理機構□金融專業服務機構□擔保公司□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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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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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時間 |
|
批準開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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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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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經營及納稅情況 |
營運資金 |
營業收入 |
稅前利潤額 |
增值稅 |
企業所得稅 |
高管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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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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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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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 |
|
基金管理機構注冊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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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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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財務負責人: |
經辦人: |
附件5:
“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序號 |
填報信息項名稱 |
填報說明 |
是否必填 |
填報內容 填報內容 |
1 |
項目支持年度 |
指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年度 |
主管部門填寫 |
|
2 |
企業(單位)名稱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的名稱或《中華人名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中的機構名稱 |
企業必填 |
|
3 |
單位類別 |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團體(單選) 其他組織機構 |
企業必填 |
|
4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的注冊號(15位) |
企業必填 |
|
5 |
組織機構代碼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中的代碼(不含橫線,9位) |
企業必填 |
|
6 |
稅務登記證號 |
《稅務登記證》的稅字號 |
企業必填 |
|
7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企業填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報自然人姓名 |
企業必填 |
|
8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證件號碼 |
企業必填 |
|
9 |
項目聯系人手機號碼 |
指聯系人手機號碼 |
企業必填 |
|
10 |
專項資金名稱 |
指涉企專項資金的名稱 |
主管部門填寫 |
|
11 |
申報項目名稱 |
指申報項目的名稱 |
企業必填 |
|
12 |
項目建設地點 |
指項目建設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
企業必填 |
|
13 |
項目所屬產業 |
參照后附的“產業大類分類表”選填本項目所屬產業分類名稱 |
企業必填 |
|
14 |
項目報審級次 |
指項目報送審核級次。可填報:省級、XX市本級、XX縣區(或開發區)。 |
主管部門填寫 |
|
15 |
項目合作單位 |
項目合作的單位名稱 |
否 |
|
16 |
項目總投資(萬元) |
項目投資總額(萬元),保留2位小數 |
企業必填 |
|
17 |
項目申請金額 (萬元) |
主管部門項目初審通過后,向財政部門申請支持的金額(萬元),保留2位小數 |
主管部門填寫 |
|
18 |
項目建設開始日期 |
日期格式為YYYY-MM-DD |
企業必填 |
|
19 |
項目建設結束日期 |
日期格式為YYYY-MM-DD |
企業必填 |
|
20 |
貸款卡號 |
銀行頒發的貸款卡編號 |
申請財政貼息資金企業必填 |
|
21 |
項目貸款金額(萬元) |
建設項目貸款金額(萬元),保留2位小數 |
申請財政貼息資金企業必填 |
|
22 |
項目貸款銀行 |
建設項目貸款銀行名稱 |
申請財政貼息資金企業必填 |
|
23 |
項目簡述 |
簡要描述項目建設的目標、主要內容、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最多300字) |
企業必填 |
|
24 |
備注 |
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最多100字)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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